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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要注意哪些财税问题?

个体工商户的财税问题往往没有有限公司那么正规,很多个体工商户老板都没有认清这些问题,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下。


一、集体工商户无需交纳企业所得税和残保金

集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需求交纳企业所得税,也无需交纳残疾人失业保证金。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失业保障金征收运用管理方法〉的告诉》(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则,保障金是为保证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布置残疾人失业的机关、集团、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交纳的资金。
二、集体工商户的业主与其投资的集体工商户之间的房产、土地的权属转移免契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停止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告诉》(财税〔2012〕82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则:集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团体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集体工商户名下,或集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团体名下,免征契税。

三、集体工商户业主获得的支出是“运营所得”,不是“工资薪金所得”

依照《集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则:“集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收入不得税前扣除。”集体工商户的业主从集体工商户获得的支出为运营所得,假如获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支出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运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哪些收入不能在集体工商户运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下列收入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契合扣除规则的捐赠收入;

(五)资助收入;

(六)用于团体和家庭的收入;

(七)与获得消费经营收入有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则不准扣除的收入。

政策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集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五、集体工商户无法区分消费运营的团体家庭费用,如何在税前扣除
集体工商户消费运营活动中,该当辨别核算消费运营费用和团体、家庭费用。关于消费运营与团体、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消费运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政策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集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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